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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《广安市前锋区重性精神病人救治救助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3- 12- 05 14: 57浏览次数:
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级相关部门

经三届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决定废止《广安市前锋区重性精神病人救治救助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前府办发〔20147号)。

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


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231122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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