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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2- 03- 30 09: 48浏览次数:
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园区管委会,区级各部门:

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21—2025年)》,为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,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现就做好2022年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总体安排

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每次学习时间在20分钟以内,参加人员为区长、副区长、政府办主任、副主任及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的有关部门、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等。

二、责任分工

区司法局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的指导协调,区政府办负责学法工作的统筹安排,每次常务会议所学习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的主要执行或实施部门为承办单位。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学法讲解,也可邀请专家、法律顾问进行讲解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心准备,周密安排,确保学法取得实效。要按照学法计划安排,及时组织人员研究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等,切实把握其指导原则、主要内容、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。在讲解内容上,要围绕政府和部门职能职责,重点阐述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在贯彻实施和行政决策中应当关注的事项。要坚持问题导向,全面分析我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有针对性提出工作意见建议,让领导干部掌握法律规范的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,服务领导科学决策。讲解力求语言精炼、逻辑分明、层次清楚。

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具体时间安排,及时将学法汇报文稿送区政府审核后,将文稿及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、政策原文,按规定格式印制,按要求时间报送。

联系人:粟健苹,联系电话:0826—2889878,邮箱:1173703159@qq.com


附件:2022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安排


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22330

2022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安排

 

序号

时间

学习内容

承办单位

1

1

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

攻坚战的意见》

前锋生态环境局

2

2

《广安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《广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区交通运输局

3

3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

区人社局

4

3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

区妇联

5

4

《四川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

离任审计办法(试行)》

区审计局

6

4

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

区金融工作局

7

5

《广安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

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》

区发改局

8

5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

区委政法委

9

6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

区农业农村局

10

6

《政府督查工作条例》

区政府办

11

7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区法院

12

7

《信访工作条例》

区信访局

13

8

 中共中央办公厅 国务院办公厅

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》

区统计局

14

8

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

区财政局

15

9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

区审计局

16

9

《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》

区发改局

17

10

《中共中央 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》(中发〔202130号)

区卫生健康局

18

11

《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》

区交通运输局

19

11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

区自规局

22

12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》

区司法局

23

12

《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》

区残联

    备注:根据需要, 学法计划内容和时间可作调整。


信息来源: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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