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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解读》

发布时间: 2021- 09- 06 11: 36浏览次数:

关联相关文件:《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前府办发〔2021〕13号

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《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》(前府办发〔2021〕13号)(以下简称《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》),现将文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。

一、制定依据

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21-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纲要》)、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、《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》(川办发〔2021〕42号)(以下简称《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》)和《广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》(广安府办发〔2021〕25号)(以下简称《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》)。

二、起草过程

2020年7月,广安市前锋区司法局根据《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》初稿,组织人员起草完成《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》初稿。于7月6日向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园区管委会、区级各部门征求意见,共收到16个单位书面反馈意见。8月,根据正式印发的《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》和相关意见,形成了《区政府工作安排》。

三、主要内容

《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》共七个部分二十二项工作内容,每项工作任务均细化了工作措施,明确了责任单位。具体内容包括: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要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、强化法治意识、科学制定五年方案、突出示范引领、强化考核问效;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要求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、落实政务服务协同;三是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,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;四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,要求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、提升决策民主化水平;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、加大行政执法及监督力度、加强行政执法协同;六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,要求主动接受监督、推进政务公开、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;七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,要求推进常态化疫情依法防控,完善行政调解、行政裁决、仲裁制度,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。每项工作任务均细化了工作措施,明确了责任单位。

信息来源: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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